學術網路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措施
壹、 | 前言 | |||
一、 | 近期因網路資訊發展快速,資源共享觀念隨之產生,相較之下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較為薄弱,居於國內學術網路免費又便利的大專院校學生,就更容易發生誤觸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問題;對於國人對於智慧財產權觀念普遍不足,不難從市面上、網路上隨處可見的大補帖、盜版音樂CD、電影VCD看出,如果不能加強國人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認知,這些事件很有可能一再重複發生。 | |||
二、 | 因應本次成大學生電腦內下載有未經合法授權的MP3音樂檔案被控侵犯智慧財產權,教育部責成各級學校清查檢視校內公用電腦中軟體使用的情況,以避免學校單位成為不良的示範。 | |||
貳、 | 相關措施 | |||
一、 | 發函各級學校於90年6月31日前完成初次校內公用電腦使用軟體之檢視,凡未經授權使用之非法軟體,採取移除或是購置版權使用。 | |||
二、 | 針對有學生宿舍之學校,採取柔性勸導、宣傳,公告學生自行移除不合法軟體。 | |||
三、 | 各校辦理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座談會、法律宣導活動,並定為常態性活動。 | |||
四、 | 統整各級學校共同需求軟體,與廠商協商優惠方案。 | |||
五、 | 教育部設置法律諮詢委員會,提供法律服務、諮詢。 | |||
六、 | 各級學校加強法治教育。 | |||
七、 | 大專院校設置「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」,工作項目: | |||
1. | 訂定學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校規規範措施。 | |||
2. | 規劃宣導、說明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。 | |||
3. | 落實執行檢視校園合法軟體的使用。 | |||
4. | 訂定校園電腦網路使用遵守規範,並應確實告知申請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