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 年 11 月 26 日 102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
一、 本校為提供校園內電腦及網路使用環境,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,依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」,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本要點所稱之電腦使用費,包括在校園內提供學生課業及研究需使用之網路資源、網路通訊、電腦軟硬體及相關作業人事處理支出等費用。
三、 電腦使用費之收支、保管及運用,由主計室設置專帳管理,經費收支應有合法憑證,並依規定年限保存。
四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102 年 11 月 26 日 102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
一、 本校為提供校園內電腦及網路使用環境,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,依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」,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本要點所稱之電腦使用費,包括在校園內提供學生課業及研究需使用之網路資源、網路通訊、電腦軟硬體及相關作業人事處理支出等費用。
三、 電腦使用費之收支、保管及運用,由主計室設置專帳管理,經費收支應有合法憑證,並依規定年限保存。
四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